自治区药监局防疫工作剪影
为督促化妆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从源头排查、防范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,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《2022年度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》(宁药监函发〔2022〕27号)要求,2022年9月6日至7日,11月9日,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人员,对中英阿诺康(宁夏)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、银川凤仪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实施了监督检查,现将检查情况予以通告。
附件: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信息?附件.wps
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
2022年12月5日
(此件公开发布)